限制:所有学士学位

(要求列表中提及的所有学时均为学期学时。)
总学时和累积绩点

必须完成至少128个学时,平均绩点(GPA)为2.00。 商学院、教育学院和运动机能系,以及经济系、历史系、语言文学系(西班牙裔研究)、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系都需要2.50分。

高年级课程:40小时规则

至少40个学时必须从编号为300或以上的课程完成。 两年制学院的课程不被视为高级课程,无论主题是否相似(也无论主要或次要例外)。 在40个学期的高年级课程中,至少有20个学时必须在PLU完成。

最后一年:32小时规则

在学生课程的最后40个学时中,至少32个学时必须在PLU住校完成。 也就是说,在学位课程的最后40个小时内,不得申请超过8个转学分。 (特殊课程,如3-2工程和一学期或1月学期的学习不受此限制。)

学术专业:8小时规则

专业必须按照每个学校或院系的详细规定填写。 至少八个学时必须在住宿。 院系、部门或学校可能会设定更高的实习要求。

最低成绩:主修和辅修课程

所有主修或辅修课程必须以C-或更高的成绩完成,这些课程的累计平均绩点必须达到2.00或更高。 部门、部门或学校可能会设定更高的成绩要求。

44-Hour限制

入学后,在一个部门获得的学时不得超过44个学时,可用于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

音乐合奏:8小时规则

非音乐专业学生的音乐合奏时间不得超过8个学期,以达到毕业要求。

函授/拓展课程:限制

在经过认证的函授或扩展学习中,最多24个学期的学时可以计入学位要求,这取决于注册主任办公室的批准。

64小时和96小时规则

学生最多可以转学96个学时。 其中,两年制学校的最高可转学学时为64个学期。 在PLU入学后,从两年制学校获得64学时的学生不得再从两年制学校转移额外的学时来交换已经转移的学时。

体育课程:8小时规则

四门不同的一学期课程(PHED 100 - 259),必须包括PHED 100,是毕业所必需的。 在一学期的体育活动课程中,不超过8门可以计入毕业。 鼓励学生在适当的技能水平上选择各种活动。 所有的体育活动课程都以A、及格或不及格为基础进行评分,并在男女同校的基础上进行教学。

关于所有要求的谅解

请参阅目录中特定部门的课程详细说明,以满足这些要求。

对于通识教育计划中涉及学科或学科单元的部分,这些单元之外的选修课在得到单位和监督通识教育计划的委员会的批准后可以计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