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职务、任期和休假

第一节。职级及任期

  1. 教员应通过校长向校董会推荐授予终身教职的程序。
  2. 教员应通过校长向校董会推荐晋升和等级的要求。

第二节。休假

  1. 教职员工应通过校长向校董会推荐准予休假的政策。
  2. 教职员工应通过校长向校董会推荐除公休外的休假政策。

第三节。减少负荷和分阶段退役

  1. 教员可以通过校长的政策向校董会推荐教员减负和分阶段退休。